尊敬的投资者:
我司根据《逐熹7号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合同》的相关约定通过公告形式对该基金的合同条款进行变更,新增了电子合同的签署方式,本次变更自2024年2月28日起生效。
特此公告。
上海逐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2月28日